各在甬高校:
2018年寒假春运工作即将启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以“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组织有序”为总体要求,扎实开展2018春运期间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有序、和谐。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寒假春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积极做好寒假春运的组织工作。各高校要提前部署寒假学生春运购票工作,及早摸底统计学生乘车需求;加强与当地铁路、客运等运输部门联系,做好运力调配、客票分配、往返票发售、集体购票、优先办理学生票等准备工作;对学生春运中确属当地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春运办公室(高教处),争取多方协作予以化解。
(二)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放假前,各高校要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针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场所,技防监控设施、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液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三)着力保障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工作。各高校要认真落实职责,要教育学生注意往返校交通安全,提醒学生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票,不乘坐无证“黑车”,不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
(四)严格落实假期留校学生日常管理。要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与生活关爱。要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特别是民族班留校学生的生活和管理,既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安全,又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良好节日气氛。同时,要加强后勤保障,做好雨雪冰冻强降温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安排好供水供电保暖。
(五)及时做好春运期间有关信息报送工作。各高校要加强春运安全宣传和活动信息收集,完善春运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做到不迟报,瞒报和漏报。春运期间,各高校在正式放假和开学报到后要各报送1份学生离校和开学报到情况,大学生春运志愿者活动等的信息。
二、具体要求
各高校须填写《在甬高校学生学籍及放假、开学时间统计表》(见附件1)和《在甬高校春运工作联系人报送表》(见附件2),请各高校春运工作联系人确定人员1名,于12月22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大学生春运志愿者活动统计表》(见附件3)于各高校开学后两周报送。
联系人:刘斌,电话:89183419,传真:89183419,联系邮箱:gshichu@163.com。
附件:1.2017-2018学年在甬高校有关春运数据统计
2.在甬高校春运工作联系人报送表
3.在甬高校大学生春运期间志愿者活动统计表
宁波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