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甬高校:
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省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德〔2017〕188号)要求,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15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其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重点项目5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重点项目10个。现就加强立项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与时俱进抓好项目研究与实践。各项目组要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项目原有研究目的、思路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政治论断、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结合习近平教育思想,结合宁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坚定正确方向,拓展研究视野,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抓好理论研究阐释与实践探索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高校要充分重视,加强对立项项目的指导,为项目的研究和实践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项目组要进一步细化、优化项目操作方案,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举措路径,为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树立标杆,形成可示范、可借鉴、可推广的成熟经验与机制,助推我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严格规范项目管理。要规范使用项目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总责,严禁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要强化项目跟踪管理,市教育局将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指导与督查,对未按计划开展,或阶段内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予以公开通报。
本期立项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所需经费纳入2018年度经费预算,具体另行下拨。各项目组须在2019年10月1日前,根据结题要求,向市教育局提交结题报告书、项目建设总结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其中,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标注“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重点改革项目资助(项目编号)”等字样,未做标注的,不视为项目研究成果;项目建设总结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学校支持情况、项目取得的工作成效与成果、项目的特色与创新、学生及社会的反响等内容,篇幅为0.5万字左右;项目佐证材料包含并不限于经费使用管理配套文件,以及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与成果的视频、PPT、图片、新闻媒体报道等。
联系人:余辉,联系电话:89183308,联系邮箱:35615806@qq.com,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处,邮政编码:315066。
附件:1.2017年宁波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
2.2017年宁波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重点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
宁波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