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问:哪里可以了解到全市教师需求情况?
答:县(市)、区教师需求情况需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教师需求情况需向各相关学校了解。市内各高校教师需求情况可向各高校人事处了解。教师招聘信息会在网上或报上公布。有意向的人员可通过浏览宁波教育人事网(http://rsc.nbedu.net.cn/)、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宁波教育官方微博(新浪微博@宁波教育)和宁波教育官方微信(宁波教育)等了解相关需求信息。
81.问:哪里可以查到教师职称评审的政策?
答:教师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可在宁波教育人事网(http://rsc.nbedu.net.cn/)上查阅。
82.问:外市教师希望调入我市,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外市教师希望调入我市,在我市应有接收意向的学校,并经过原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及接收学校的主管部门同意,按公开招聘程序办理。详见宁波教育人事网(http://rsc.nbedu.net.cn/)相关政策及信息。
83.问:民办学校教师是否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权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
84.问:民办学校教师是否可以参加事业养老保险?
答:为稳定全日制学历教育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尤其是稳定优秀教师,使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按《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若干规定》(甬政发﹝2007﹞58号),在校生人数达到本市同类学校校均规模的全日制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对聘用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老师可按规定参加事业养老保险。
85.问: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是否可以从事教师职业?
答:2008年起,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如果符合用人学校需要,可以按程序参加公开招聘。被择优录用后,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6.问:非教师从业人员,希望成为一名教师,有何途径?
答:首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拥有教师资格证书后,即具备了从教资格,但是否能走上教师岗位,还要受教师编制、学校师资需求、聘任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在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87.问:我市认定教师资格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每年春季、秋季各一次,具体时间每次在报纸、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net.cn/)网上公告。
88.问:哪些人需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答:目前,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所有人员,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浙江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2年以后(含2012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89.问: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按浙教办师[2011]124号文件规定: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方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的可以申请认定小学资格)。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的可以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可以申请实习指导教师)。
(二)应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三)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90.问:社会人员到哪些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按照公告说明在网上申请。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报名(大榭开发区申报人员到北仑区报名,宁波国家高新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申报人员到鄞州区报名,杭洲湾新区人员到慈溪市申请)。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向宁波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 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为了方便群众,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net.cn/)上开通了教师资格认定专栏,全面介绍教师资格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详细介绍教师资格认定各阶段时间安排、受理程序,提供网上咨询。
91.问: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校的非师范教育类大学生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可以。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档案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我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在校学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不含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学年,经就读学校审核同意,报名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经笔试、面试全部合格后,并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可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92.问:在本地取得的教师资格,在外地是否有效?教师资格是否限定有效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有效期吗?
答:教师资格作为一种法定国家资格一经取得,即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的限制,具有普遍的适用效力,非依法律规定不得丧失或撤消,目前还未规定使用期限。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
93.问:教师资格申请人中,哪些人需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答: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的教师资格申请人,需要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94.问:普通话培训是自愿参加的吗?如何参加普通话测试?
答: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普通话水平,自愿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普通话培训。参加普通话测试应先与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联系。宁波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设在开明街89号市教育考试院内,联系电话:87323442。该中心下设镇海、鄞州、北仑、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8个培训测试站,分别负责所属区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95.问: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如何报考?
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
96.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何报名?
答: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第三步: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97.问:报名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考生的报考信息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在省级考试机构组织下由地市级考试机构进行审核,在未通过审核前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网站登录后自行修改报考信息(考生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除外);在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所填报所有信息内容不得更改(包括照片)。
考生的姓名和证件号码是考生身份的重要特征,完成注册后不能修改。如考生姓名和证件号码书写有误,可按照正确的信息重新注册即可。
98.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什么考试方式?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2014年下半年试点,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具体的考试方式请关注当期的考试公告)。计算机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纸笔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
99.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考核什么内容?
答:主要考核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100.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主要考核什么内容?
答: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101.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个类别都考哪些科目?
答:(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
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
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
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
102.问:教师资格考试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什么关系?
答:(1)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申请人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于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 ”与申请人报考的学科(专业)相一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分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与报考面试学科相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与报考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与报考的专业相一致。
103.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有什么规定?
答: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在单科成绩有效期内没有取得所有科目合格成绩的,相关科目需要重新参加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的,才能参加面试。
104.问:教师资格认定的费用标准如何?
答: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5〕326号)规定,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280元/人;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6元/证。
105.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何?
答:按照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费用为68元/课次,面试测试费用为28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