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为进一步满足外来务工子女升入高一级学校就读的需要,充分利用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教育资源,挖掘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办学潜力,发挥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办学优势,为镇海区培养高素质的一线技术工人服务。经研究,决定在镇海职教中心学校继续招收部分保送生。现就保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荐条件
1、在区内学校就读、户籍不在镇海的2009届优秀初中毕业生。
2、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毕业操行等第为良好以上,初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中等以上。
二、录取名额: 100名(职业中专,学制三年)
三、录取办法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镇海职教中心2009年保送生推荐表》,并报区教育局职成教科。
2、由推荐生所在学校审核后,被推荐学生的名单需在校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参加镇海职教中心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报区教育局同意,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学生录取后,统一由镇海职教中心组织预备教育。
四、面试、录取时间
1、申请时间:4月6——10日
2、面试时间:4月20日——24日
3、录取时间:4月底(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镇海区2009年中考)。
五、学生待遇
1、在校就读期间,高一、高二年级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第三学年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2、品学兼优者享受镇海区人民政府专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00九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保送生 实施意见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中招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委宣传部。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32份